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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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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落实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意见、办法,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落实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意见 、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落实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意见、办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意见、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意见、办法。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落实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意见和标准,组织拟订落实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落实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意见、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落实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定落实全县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意见、办法,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落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意见、办法,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落实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意见、办法。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落实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意见 、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意见、办法,负责全县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选拔和培训制度,负责全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扶工作或定居意见、办法。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意见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的政策、方法,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意见和特殊人员安置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落实政府奖励办法。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公务员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县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政策,拟订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拟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贯彻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全县行政机关非领导职位设置和职位审核工作,负责聘任制公务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调任、转任事宜;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负责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等次认定备案工作;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和奖励的人选,按照规定承担县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有关工作;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手续;办理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落实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意见,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据国家、省、市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

  (十二)负责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维稳工作办公室)

  (二)行政审批服务股

  (三)监察法规股(调解仲裁管理股)

  (四)规划财务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

  (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六)工资福利股

  (七)人力资源市场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及外国专家管理工作股)

  (八)职称和职业能力建设股

  (九)农民工工作股

  (十)养老保险股

  (十一)失业和工伤保险股

  (十二)医疗保险股

  (十三)劳动关系股

  (十四)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十五)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扶沟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扶沟县企业军队转业干部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行政审批事项

  (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资格确定。

  (二)企业非标准工作工时审批。

  (三)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

  办公室电话:0394-622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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